首页 > 法制公告 > 正文

张家界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行政执法依据

2006年8月9日 来自: 作者: 阅读: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执法依据公告
(第29号)
 
    梳理和公布行政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也是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现将张家界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行政执法依据予以公告。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张家界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
2、《出版管理条例》第六条
3、《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
4、《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条
5、《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四条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名                    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1.6.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3.9.1
行政法规
3
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国务院
1990.7.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5.10.1
5
出版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7.1.2
6
印刷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1.8.2
7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
2002.1.1
8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2.2.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2.9.15
10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5.3.1
部门规章
11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1996.2.1
12
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1996.2.2
13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1997.1.1
14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1997.12.31
15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1998.1.1
16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1998.1.1
17
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1.29
18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
2002.8.1
19
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3.5.1
20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
2003.9.1
21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国家版权局
2003.9.1
22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2003.9.1
23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2001.11.9
24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2005.3.1
25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
2005.5.30
26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2005.12.1
27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
2005.12.1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出租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设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审批
法律依据: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4、印刷企业法人《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的核发
法律依据:
《印刷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二)行政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作、设备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2、出版、进口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
3、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
4、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5、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
6、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
7、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外罚种类:罚款、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8、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9、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10、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
11、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人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
12、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
外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13、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及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14、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规定到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
15、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
16、出版单位未依照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
17、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18、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规定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19、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
处罚种类:没收出版物及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20、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2)《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21、出版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明知或者应知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22、音像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或者委托未取得《音像制品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
23、音像制作单位、音像复制单位未依照规定验证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有关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24、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审批、备案手续
25、音像出版单位未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
26、从事光盘复制的音像复制单位复制光盘,使用未蚀刻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的注塑模具
27、音像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28、音像出版单位未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送交样本
29、音像复制单位未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30、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许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擅自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
31、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
32、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印刷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33、印刷企业印刷明知或者应知含有《印刷业管理条例》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或者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4、印刷企业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
35、印刷企业在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36、印刷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不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37、印刷企业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8、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
(1)《印刷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9、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40、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
41、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盗印他人出版物
42、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
43、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征订、销售出版物的
44、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45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6、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7、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48、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盗印他人包装装潢印刷品
49、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1)《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50、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验证有关证明
51、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再委托他人印刷
52、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53、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伪造、变造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或者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
54、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
55、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其他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
56、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个人超范围经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57、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擅自留存委托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印刷底片、原稿等
5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擅自保留其他印刷品的样本、样张,或者在所保留的样本、样张上未加盖“样本”、“样张”戳记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59、明知他人出版含有《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而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及条码
60、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连续出版物名称,出版含有《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61、复制、发行、附赠明知含有《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禁止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撤销备案、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
62、出版、复制、发行、附赠明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电子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2)《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3)《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
6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及条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2)《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
64、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经批准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
65、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经批准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
66、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单位未经批准接受或者间接接受境外客户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
67、未经批准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电子出版物
68、发行、附赠非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的电子出版物
69、发行、附赠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材类电子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2)《电子出版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
70、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中国标准书号、刊号及条码
71、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未取得合法手续复制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
72、发行、附赠未经国家批准出版或者无电子出版物专用中国标准书号、刊号及条码的电子出版物
73、发行、附赠无来源识别码的光盘类电子出版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八十条
74、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从非电子出版物出版、进口、总批发、批发单位进货或者无发货、进货凭证和目录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
75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改变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76、未经批准或者未按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事项举办电子出版物展览、展销、订货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77、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78、互联网出版机构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文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79、互联网出版机构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未依照规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撤销批准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80、互联网出版机构登载或者发送《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内容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撤销批准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
81、其他出版单位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制品,其名称与本版出版物不一致或者单独定价销售
82、音像出版单位及其他委托复制单位,未按照《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期限留存备查材料
83、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销售或变相销售非卖品或者以非卖品收取费用
84、委托复制非卖品的单位在非卖品包装和盘带显著位置注明非卖品编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85、委印单位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批准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6、委印单位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7、委印单位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88、委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89、出版物印刷企业未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及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其他规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90、报纸或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报纸的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
(2)《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3)《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91、报纸和期刊出版单位改变资本结构,未依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2)《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3)《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92、报纸发表新闻报道未登载作者真实姓名
93、报纸违反规定发表或者摘转有关文章
94、报纸违反本规定出版不同开版的报纸或者部分版页单独发行
95、违反本规定关于出版报纸专版、专刊、增期、号外的规定
96、报纸刊登广告未在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或者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
97、报纸刊登有偿新闻或者报纸出版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新闻报道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接受采访报道对象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98、报纸或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报纸变更地址、承印单位,期刊变更开本和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未按规定报送备案
99、报纸、期刊休刊未依照规定报送备案
100、报纸、期刊刊载损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或者失实报道拒不执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更正命令
101、报纸、期刊未按照规定刊登版本记录
102、报纸、期刊违反规定“一号多版”或“一号多刊”
103、报纸、期刊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利用权力摊派发行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104、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105、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
106、期刊违反规定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
107、期刊违反关于封面标识的规定
108、期刊违反规定出版增刊
109、期刊违反规定制作合订本
110期刊刊登有偿新闻,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未严格分开,以采编报道相威胁,以要求被报道对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被报道对象利益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111、报社或期刊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设立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名义进行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112、报社或期刊社记者站驻站记者超过规定人数以及将记者站设在或者变相设在党政机关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113、报社或期刊社记者站从事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114、报社或期刊社记者站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115、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继续发行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图书及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2)《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116、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全部非法地图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117、违反《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擅自出版法规汇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出售,没收或者销毁出版物、没收非法收入、责令停业整顿、撤销出版社登记
法律依据:
(1)《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118、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119、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120、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121、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122、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
123、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124、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12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
12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
12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128、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129、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作用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法律依据: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130、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发行侵犯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131、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132、公开发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133、向无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版物总发行权
134、出版物发行单位从非出版物出版、发行单位进货
135、出版单位委托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未使用统一的《出版物发行委托书》
136、出版单位委托无出版物批发权的单位批发出版物或者代理出版物批发业务
137、出版单位委托非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出版物
138、出版物发行单位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
139、出版物发行单位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140、出卖、出借、出租、转让《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41、出版物发行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审核登记手续或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142、设立出版物出租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未按规定备案
143、举办地方性或者跨省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144、出版物发行单位张贴和散发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或者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
145、出版物发行单位搭配销售出版物和强行推销出版物
146、出版物发行单位擅自更改出版物版权页
147、《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没有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或者擅自涂改、复制许可证
148、出版物批发市场经营单位未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或者报送审验的样本与所销售的出版物不一致
149、未按规定留存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150、未按规定将出版物仓储地址、面积、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151、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指定的数据库管理单位提供有关数据
152、公开宣传、陈列、销售规定应由内部发行的出版物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的出版物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条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153、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以及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发行出版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七条
(2)《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154、在印刷复制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三)行政强制(共1项)
1、对正在批发、零售、出租违禁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和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有关的物品
强制种类:查封或扣押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七条
(2)《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四)行政监督检查(共2项)
1、调阅、检查报纸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
法律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2、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五)其他行政行为(共2项)
1、对违反《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的报纸出版单位出版的报纸责令收回、责令整改
法律依据:
(1)《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2、对违反《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的期刊责令收回、责令整改
法律依据:
(1)《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编辑
   关闭打印评论

张家界市法制主办 张家界市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建议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 使用IE5.0以上版本 联系电话:0744-8386605 邮编:427000
电子信箱:zjjfz@z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