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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同意《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十二日
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诚信张家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信用文化为支撑,以信用法规为保障,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以金融信用、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个人信用建设为基础,加快“诚信张家界”建设步伐,不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市、区(县)认真贯彻落实信用法规和制度,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发挥市场力量,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建立开放的征信体系,培育有序的信用市场。
2.整合信用资源,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体系,整合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性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金融信用、企业、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开展企业信用联合征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先期主要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全面建设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后期主要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网络和监管体系。
4.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下,抓紧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和信用报告标准文本,逐步实现全市信用建设的专业化、标准化。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5年起,到201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以“一个系统(信用信息系统)、二个机制(社会失信惩戒机制和信用教育机制)、三个体系(信用征信制度体系、信用征信服务体系和信用征信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基本框架,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构建和谐的经济生态环境,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树立起“诚信张家界”的品牌形象。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地方性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出台信用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为全市信用建设提供依据,促进信用建设法制化和规范化。一要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二要开展企业联合征信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制订企业征信管理办法。三要根据个人征信情况,出台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四要出台征信行业、征信产品的行业管理办法和社会信用管理办法。
2.加快三大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一是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信贷服务为重点,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以工商部门的“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市场监管为重点,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三是以公安部门为主体,以劳动保障和人口计生部门为补充,建立和完善人口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
3.加快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信用市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促进信用市场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组建信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4.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充分发挥各信用交易主体的社会联防作用,鼓励各信用交易主体在经济交往活动中,运用信用信息,区别不同交易对象,对守信者予以更多经济上的优待,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制约、经济制裁和惩罚。
5.加强社会信用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措施,宣传信用文化,普及信用知识。要在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增加信用教育的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起信用道德文化观念。要加强对公务员的信用教育,使其带头讲信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信用宣传,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6.加强信用市场主体建设。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信用意识,提升自身的公信力,树立带头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形象。二是建立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引导公民诚实守信,珍惜和维护个人信誉,规范自身信用行为。
7.努力提升经济信用化水平。结合张家界新兴旅游城市的特点,以推动银行信用卡消费业务为着力点,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契机,加快传统现金交易方式向现代信用交易方式的转变。大力推广现代信用管理技术,鼓励银行和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部门,依托信用征信服务机构,在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同时,扩大信用规模。努力开发信用交易产品,采取措施鼓励居民转变传统消费观念,推动居民信用消费的增长。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
(一)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05年)。建设重点:制定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初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区域信用管理模式。搞好宣传发动,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途径,注意引导和发挥社会信用专业机构在企业信用风险控制和资信评级、个人信用风险控制及信用评分中的作用。
2.全面建设阶段(2006-2008年)。建设重点:全面启动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规范信用市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作用,着力推动我市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初步形成比较科学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运转机制。
3.巩固完善阶段(2009-2010年)。建设重点:规范信用市场,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和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种有序、长效的市场和社会管理机制,全市基本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涉及信用管理工作较多的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人民银行,具体牵头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实施方案,负责信用建设的日常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定期督办检查,组织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的建设,监管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协调小组,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其中:(1)规章制度建设协调小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宣传与实施等方面工作。(2)信用信息技术服务协调小组由市信息办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负责根据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全市各级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数据库逐步实行市场化运作。(3)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诚信政府建设工作。(4)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工商局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企业信用系统建设工作。(5)银行信贷征信及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市人民银行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主要负责制定信贷征信及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协调小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制定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新闻媒体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构建地方性信用规章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着手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依据。重点研究和适时颁布《张家界市政府信用信息归集与公开管理办法》、《张家界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披露管理办法》、《张家界市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披露管理办法》、《张家界市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和《张家界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3.建立信用信息处理技术体系。一要整合行政资源,建立基础数据库。把分散在政府、行业等各方面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进行归集整合。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建立分类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数据库,开发适合我市市场主体特点的评估模型,设计各具特色的征信产品,培养信用中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二要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各方面建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载体,要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使用制度,有的要免费向社会提供,有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三要积极推进信用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充分发挥信用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广泛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符合张家界实际的数据库建设标准化体系,对数据库结构和标准,信用数据格式、内容、指标和标识标准,以及数据库技术支持软件等实现通用或相互兼容,保证部门、地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互联互通,促进资源交换和共享。
4.大力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咨询为主体的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按照“特许经营、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思路,建立规范的信用行业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一要发展征信机构,依照法规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等服务。二要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信用交易提供担保服务。三要推进银行信用、商业信用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提供信用保险服务。四要建立保理机构,提供商账催收和保理服务。五要建立信用管理咨询机构,为银行和企业提供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5.积极培育信用产品市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科学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客观地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带头积极利用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息,优先采购信用优秀企业的产品。有关领域要实施信用准入制,设立信用门槛,首先在融资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等方面建立信用准入制度,然后逐步扩大到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由各类市场主体依照自身信用水平参与市场交易,促进企业及相关人员自觉守信,诚信经营。
6.加强对信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一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现代传播工具,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并赋予新的时代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育工作者、司法执法人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要开设面向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种类型的短期培训和在职教育,普及现代信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7.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由政府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性惩戒和奖励,由行业组织、交易对象等作出的市场性惩戒和奖励,以及通过信用信息广泛传播形成的社会性惩戒和奖励,防止失信行为的发生,同时让守信者受益。
8.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落实力度。为了保证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方案,出台相应政策,认真组织落实。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确需由政府承担的支出,各级财政要酌情予以安排,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社会信用Δ 建设 规划 通知
报:省人民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门,张家界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中央、省驻张各单位。 共印200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15日印发 |